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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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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8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5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发行200,454,545股股份、向聚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6,818,18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向CRESCENT UNION LIMITED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9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5号)。据此,公司对《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鉴于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对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以及“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中对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尚需履行的程序进行了更新。

  2、鉴于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对重组报告书中“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一)审批风险”、以及“第十二节风险因素”之“一、(一)审批风险”中与审批相关的风险提示予以修订。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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