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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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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等实施《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11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等实施《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合作概况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收到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能能创”)就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康环境”)第二阶段收购计划的《意向函》,上海申能能创拟根据《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行使第二阶段的收购自主选择权,启动第二阶段收购计划,具体详见2020年7月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启动第二阶段股权转让暨环保平台引入长期产业发展合作方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临2020—058)。

  根据《框架协议》、《第一阶段股权转让协议》等有关第二阶段交易的相关约定,及公司、达康环境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各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分为达康环境经营管理层受让、增资达康环境股权,及上海申能能创受让、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增资达康环境股权四个部分,其中团队增资是上海申能能创受让达康环境股权的前置条件,上述交易合称为“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以下简称“一揽子交易”),具体详见2020年8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等实施〈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2)。

  一揽子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工商登记的变更情况、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情况,具体详见2020年10月2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等实施〈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8)。

  二、 一揽子交易实施完成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达康环境通知,申能集团已根据一揽子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足额支付增资款。截至目前,达康环境收到相关增资款情况如下:

  1、2020年9月25日,达康环境收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比瑞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项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比瑞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达康环境团队持股平台)的部分增资款(即,人民币17,864,154元);

  2、2020年11月2日,达康环境收到《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比瑞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之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申能集团的全部增资款(即,人民币22,500万元)。

  截至公告日,一揽子交易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及股权交割手续已全部履行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比瑞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款打款凭证;

  2、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款打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11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公司”)于 2020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临2020-110”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

  (一)议案情况:

  1、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二)披露情况

  1、议案(1)业经2020年8月19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2)业经2020年9月4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议案(3)业经2020年9月29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5日、2020年10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三)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5日下午收市至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 话:0571-87959003,0571-87959026

  传 真:0571-87959026

  联 系 人:何俊丽 葛姜新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5

  2、投票简称:众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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