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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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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0-035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借款展期对象: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借款展期金额:28,200万元(分期履行)

  ●股东借款展期期限: 一年 (自股东借款手续完成、股东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展期借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关联关系:上海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8,800万元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由于上海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 股东借款展期概述

  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昌实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整,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0%,上海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医疗公司”)持股比例为40%。

  为确保杰昌实业经营顺利进行,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期间,本公司及张江医疗公司累计向杰昌实业提供47,000万元的股东借款,其中本公司向杰昌实业提供28,200万元股东借款,张江医疗公司向杰昌实业提供18,800万元股东借款。股东借款期限为一年,股东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现经杰昌实业双方股东商议,为了配合杰昌实业后续的资金周转,双方股东将分期向其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借款展期总额人民币47,000万元,期限一年,股东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本公司持有杰昌实业60%的股权,将分期向其提供28,200万元股东借款展期,张江医疗公司持有杰昌实业40%的股权,将分期向其提供18,800万元股东借款展期。

  由于张江医疗公司的控股股东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尚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 关联方介绍

  张江医疗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法定代表人楼琦。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02H-06室。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高科技成果转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业(按许可资质经营)、创业投资、物业管理和建材销售。张江医疗公司现有股东为张江集团,持股比例51%,及上海合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

  三、 股东借款展期协议主体基本介绍

  杰昌实业成立于2001年8月1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庆达路315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法定代表人卢缨。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仓储(除危险品),物业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杰昌实业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42388.29    万元、资产净额-1786.04万元;2019年的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570.67   万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杰昌实业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45449.12万元、资产净额-3046.11万元;2020年1-9月的营业收入464.26万元、净利润-1260.07万元。

  四、 股东借款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股东借款展期金额:杰昌实业双方股东拟向杰昌实业分期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人民币47,0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 2020年11月13日杰昌实业双方股东拟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股东借款展期人民币1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借款展期人民币7,800万元;

  (2) 2021年1月13日杰昌实业双方股东拟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股东借款展期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借款展期人民币18,000万元;

  (3) 2021年6月30日杰昌实业双方股东拟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股东借款展期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借款展期人民币2,400万元;

  2、股东借款展期期限:一年(自股东借款手续完成、股东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3、股东借款展期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确定。

  五、 股东借款展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将解决杰昌实业的正常资金周转问题。本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对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有利于支持杰昌实业业务正常运行,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杰昌实业将积极推进建成厂房的出租经营方案,缓解经营压力。

  六、 本次股东借款展期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杰昌实业股东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借款展期事宜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2)为了解决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昌实业”)后续资金周转问题,确保杰昌实业业务的正常开展,本公司及关联方----上海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股东借款展期将分期履行,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此笔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及关联方上海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分期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将帮助杰昌实业归还到期借款本息、补充流动资金,并有助于确保杰昌实业后续正常的资金周转。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确定,符合遵循了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借款和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和借款的余额为4.96 亿元,无逾期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张江高科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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