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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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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邦宝益智 公告编号:2020-049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 13-09 片区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锭辉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锭辉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骏、吴晓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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