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0-117
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17信邦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UCPHARM COMPANY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海东清科技有限公司、琪康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HEALTHY ANGEL INTERNATIONAL 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股东UCPHARM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UCP”)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海东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东清”)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344,5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00%)。股东琪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HEALTHY ANGEL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Healthy Angel”)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344,5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00%)。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UCP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海东清、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Healthy Angel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6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UCP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海东清减持公司股份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6日,UCP未实施减持计划,杭州海东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减持282.1900万股,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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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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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琪康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Healthy Angel 减持公司股份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6日,Healthy Angel未实施减持计划,琪康国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减持1,551.1093万股,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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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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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琪康国际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1,279.0000万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的非公开发行。
2、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已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备查文件
1、UCP及杭州海东清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琪康国际及Healthy Angel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0-118
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17信邦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UCPHARM COMPANY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海东清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523.07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121%)的公司股东UCPHARM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UCP”)及持公司股份1,312.9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875%)的股东杭州海东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东清”)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34.45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UCP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海东清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UCP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海东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UCP及杭州海东清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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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UCP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海东清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334.45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00%。
UCP及杭州海东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非公开发行,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UCP及杭州海东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数量未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UCP及杭州海东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则对上述拟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视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UCP及杭州海东清在认购公司股份时承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UCP及杭州海东清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0-119
债券代码:112625 债券简称:17信邦0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 UCPHARM COMPANY LIMITED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4号)的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9,940,114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价格8.35元/股。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221,556,881股,募集配套资金合计1,8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4,142,438.7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15,857,561.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113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安排,本次配套融资中885,857,561.29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3902022110412),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划转汇入该账户。2016年2月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宝山路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21000110012016000255),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划转汇入该账户。2016年2月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已将招商银行(账号:123902022110412)及交通银行(账号:521000110012016000255)的募集资金按照计划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全部转至一般账户。
2020年11月5日,公司办理完毕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民生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与交通银行、民生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四、备查文件
销户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