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5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景德镇市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44)。
目前,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7MA39BM4C49
企业名称:景德镇城丰特种陶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昌南发展中心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海创同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卢娴)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05日
合伙期限:2020年11月05日至2027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于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及维修;投资于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投资于特种工业陶瓷开发、生产等,经营范围为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及相关咨询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59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姚力军先生办理了部分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回购延期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票质押回购延期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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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力军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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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7,2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27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77%;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1,907,2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5.429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9.7647%,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存在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姚力军,男,中国国籍,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最近三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股份质押为对前期股份质押的延期,为其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融资期限延长,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姚力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 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交易确认书;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