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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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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0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等相关规定,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汇盈”)、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扬水泥”)、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湖”)、青海民和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民和”)、三明南方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南方”)于近期收到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54,801,562.98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补助金额计入2020年损益的金额为54,801,562.9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2020年损益的金额为35,319,031.95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有关补助的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15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9月25日披露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近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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