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0-072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6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4层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1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易冬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0-073号)。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请股东按照提案编码进行投票表决。
表一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9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部的截至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16:30。
3、现场登记地点: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5层 中矿资源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中矿资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100089
传真号码:010-58815521
邮箱地址:zkzytf@sinomine.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仁静 王珊懿
联系电话:010-58815527
传 真:010-58815521
联系邮箱:zkzytf@sinomine.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5层
邮政编码:100089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个人/本单位出席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委托意愿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或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5、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8”
2、投票简称:“中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0-073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易冬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易冬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nomine Resource Group Co., Ltd.
设立日期: 1999年06月0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5号613室
股票上市时间:2014年12月30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矿资源
股票代码:002738
法定代表人:王平卫
董事会秘书:张津伟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5层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58815527
传真:010-58815521
互联网地址:http://sinomine.cn/
电子信箱:zkzytf@sinomine.cn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易冬,其基本情况如下:
易冬,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北京中达耀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北京伟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任审计八部部门经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负责人。现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会了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0年11月16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投资管理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5层
收件人: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58815527
传真:010-58815521
邮政编码:10008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易冬
2020年11月6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易冬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