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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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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2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副总裁乔飞翔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一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副总裁乔飞翔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一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不超过3,35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1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乔飞翔先生于2018年增持公司股份时承诺:增持的股份于增持完成后自愿锁定6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飞翔先生的自愿锁定期已届满,其严格履行了自愿锁定承诺。

  2、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飞翔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乔飞翔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乔飞翔先生承诺,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向公司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未出现《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4、乔飞翔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高级副总裁乔飞翔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3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0】127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4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洪孝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余少雄先生变更为叶洪孝先生。叶洪孝先生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限以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为准。

  公司已于今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最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内容如下:

  原法定代表人:余少雄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叶洪孝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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