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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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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09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于2020年7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公司董事、执行总裁秦宏武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罗珊珊女士,董事汪显方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000股(含本数)、250,000股(含本数)、46,000股(含本数)。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汪显方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实施进展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汪显方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秦宏武先生、罗珊珊女士、汪显方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人员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0-09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刘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6,075,829股,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06,0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63.8383%,占公司总股本的11.5993%,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建伟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注:本次质押股数中18,78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

  刘建伟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途为偿还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务,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111,356,250股为高管锁定股。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刘建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329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9.156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7362%,对应融资余额2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50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7.26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3018%,对应融资余额50,00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3、刘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刘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初始交易委托书;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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