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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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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0-173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或“乙方”)于2020年11月5日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中国银行根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等值人民币的本外币融资安排,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中国银行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授信额度以支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大项目和日常经营资金周转。上述合作协议仅为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455769027E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4、负责人:姚华明

  5、成立日期:1996年9月5日

  6、营业场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22号国际金融大厦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其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融资及授信服务:乙方根据甲方及其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内部制度、规程条件的前提下,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 亿元等值人民币的本外币融资安排,用于重点支持甲方及其子公司重大项目和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可根据甲方及其子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在依法合规和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授信额度,以满足甲方及其子公司的建设经营、投资并购和其他业务的进一步需求。乙方在融资方向、服务价格优惠、融资实施和落实、融资产品使用等方面为甲方及其子公司融资提供支持。

  2、其他类金融业务合作:甲乙双方将在结算业务服务、现金管理服务、资金业务服务、投资银行及配套服务、保险服务、境内外投资托管服务、企业年金服务、咨询与培训服务、个人金融服务等多个业务领域展开合作。

  3、乙方可通过建立中国银行总行、分行、支行、网点四级单位构成的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应急服务保障机制、利用网点优势、产品研发中心优势满足甲方及其子公司的各种金融需求,拓宽甲方及其子公司的融资渠道。

  4、甲乙双方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定期互动机制、信息通报制度、日常工作机制保障双方全面、友好、长久的合作。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甲乙双方及甲方子公司依照本协议所实际发生的单笔授信等具体合作业务应按有关的单项协议或具体业务协议继续履行,不因本协议有效期的届满而受到影响。本协议为双方进行全面合作的框架协议,甲方及其子公司与乙方合作业务时以具体业务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协议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与中国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公司最困难的时期,中国银行一如既往的给予公司极大的扶持与帮助。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稳固公司与中国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实现合作共赢,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国银行将配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积极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各类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融资效率及资金管理能力。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如在本协议之下开展具体业务,相关合作协议尚需另行签署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同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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