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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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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三级子公司被法院裁定
受理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0—074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三级子公司被法院裁定

  受理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全资三级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江南制造临时管理人。

  江南制造于近日收到永康法院下发的《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784破14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江南制造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2月10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优破案”向江南制造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材料可在管理人设置的专门邮箱或“优破案”公众号下载,邮箱用户名jnzzzqsb@163.com,密码zqsb1234,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皇城南路18号众泰小镇都市外滩营销中心,邮政编码:321300,联系电话:13174951605、1317495321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江南制造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南制造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永康法院定于2020年12月18日上午9时0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通过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召开的其他相关事宜,管理人将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届时可根据短信通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参加会议。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0—075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债权登记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的《通知书》([2020]浙0784民诉前调2422号),通知对公司预重整申请受理登记,并选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收到法院受理预重整登记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登记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登记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登记

  请各位债权人于2020年12月15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优破案”向预重整管理人登记债权(债权登记指引及相关材料可在管理人设置的专门邮箱【邮箱用户名ztgfzq@163.com,密码zq1234】或“优破案”公众号下载,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皇城南路18号都市外滩营销中心,联系电话:18657924857)。债权人登记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0月20日)、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债权登记具体要求详见下载的债权登记指引。

  二、其他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如后续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为便于预重整工作与后续重整程序中债权申报工作的衔接、减少重复申报债权的流程,各债权人在公司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的债权可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

  2.公司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法院受理登记债权人提出的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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