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临2020—106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983,032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2017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6号),核准吉林森工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发行50,630,965股股份、向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嘉信”)发行39,379,639股股份、向吉林省泉阳林业局(以下简称“泉阳林业局”)发行3,783,891股股份购买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阳泉”)75.45%股权,核准吉林森工向赵志华发行58,350,742股股份、向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4,602,332股股份、向陈爱莉发行1,945,026股股份、向赵永春发行149,618股股份购买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园林”)100%股权,核准吉林森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400万元。

  3、2017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吉林森工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吉林森工向森工集团、睿德嘉信、泉阳林业局、赵志华、上海集虹、陈爱莉、赵永春7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178,842,21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4、2018年3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吉林森工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吉林森工向森工集团、魏方、赵立勋、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62,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吉林森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后,总股本增至551,442,213股。

  2018年7月16日,吉林森工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其以公司总股本551,442,21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转增165,432,664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716,874,877股。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园区园林未能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承诺方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根据承诺应补偿股份数量为1,677,065股(限售流通股),该等股份应由公司以总价1元回购并注销。经申请,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677,065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吉林森工股份总数为715,197,812股,其中限售股222,830,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有关承诺

  1、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情况

  2017年8月25日,上海集虹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二)》。上海集虹作为交易对方之一,承诺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吉林森工股份的锁定期由12个月延长至36个月,即本次吉林森工向上海集虹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解禁,前述期限届满,本次吉林森工向上海集虹发行的股份的100%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上海集虹的合伙人上海今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上海松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赵玺伟、陈强、伍奕阳、徐铁岩、陈汉、王福明、刘丽新、刘鑫、江大淼、刘莉莉、吉林省时代富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今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松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同时也为上海集虹的合伙人,已经单独出具了相应承诺函)出具了《关于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吉林森工股份锁定期事宜的承诺函》,上述合伙人作为直接/间接持有园区园林权益的出资人,表示知悉并同意上海集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的锁定期延长为36个月的事宜,并且进一步承诺在上海集虹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上述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出直接/间接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园区园林权益。

  2、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可解禁股票数量

  因承诺锁定期届满,本次吉林森工向上海集虹发行的股份的100%可解除锁定并可以进行转让。本次可解禁股份的数量为31,983,032股股份。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吉林森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吉林森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1月16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1,983,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1名,为法人股东。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情况如下: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