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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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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协商,腾安基金自2020年11月6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竞争力指数”,基金代码:A类,007657、C类,007658)、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京东大数据混合”,基金代码:001564)、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领先精选混合”,基金代码:001202)、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基金代码:A类,001862、C类,001863)和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汇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002651、C类,002652)。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0年11月6日起(含)投资者可在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上述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交易级差、业务办理具体时间及流程以腾安基金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公司网站:www.txfund.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腾安基金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腾安基金的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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