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持有的贵州新安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63.56%股权、西安天元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股权、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36%股权、中航成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27.16%股权与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西飞”)100%股权、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航天水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置入资产交易价格超过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和2020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1月4日,本次交易置入标的公司之一航空工业西飞100%股权工商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航空工业西飞100%股权已登记至公司名下,航空工业西飞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将根据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