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议,2020年6月22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总额不高于2,934万股(含),不低于1,467万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9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公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1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56.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购买的最高价为8.49元/股、最低价为6.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580.92万元。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