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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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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0-01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立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69,073,1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08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61,855,9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65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217,1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2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6,064,0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320,6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7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43,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650%。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53,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9%;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44,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1%;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5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44,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18%;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9%;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53,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9%;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44,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1%;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53,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9%;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44,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1%;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53,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9%;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44,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1%;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与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53,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9%;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44,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1%;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53,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9%;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44,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1%;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53,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9%;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44,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1%;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53,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9%;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044,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01%;反对1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任为、胥志维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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