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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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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续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提示

  尊敬的客户: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公司将持续开展客户身份信息完善工作。如您的相关信息已发生变化,请您留意和配合以下事项:

  一、个人客户

  个人客户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个人客户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客户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和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投资者需上传本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在本公司开立账户的个人客户若留存的前述身份信息缺失、错误或发生变化,请及时通过以下方式办理身份信息更新手续,更新渠道如下:

  1、公司官网

  如您通过我司官网、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开立了基金账户,请登陆我司官方网站:www.igwfmc.com,点击“交易查询-网上交易登录-账户-客户资料修改”更新个人信息。

  2、手机APP

  投资者可以登陆我司手机APP客户端“景顺长城基金”:点击首页左上角的“登录-设置-个人设置”,更新个人信息。

  二、机构客户

  机构客户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类型;机构客户身份信息包括机构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和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的姓名、身份证明文件类别、号码和有效期等。如前述信息变化的,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立账户的机构客户需要将相关资料盖章版原件寄送至我司直销柜台办理身份信息更新手续。

  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机构客户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机构客户应及时提供、更新相关受益所有人信息和资料。

  上述具体事宜可致电我司直销柜台(0755-2238 1669/1659/1663)咨询。

  自2019年6月13日起,我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视情况有权对身份信息缺失的账户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请您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我司在进行上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完善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支付密码、交易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关于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接受伍拾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1月5日起,取消对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转换转入业务的大额交易限制,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应当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及该销售机构业务情况及规则,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中国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27日第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一)开放期及申购赎回原则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6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1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或相应顺延。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二)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第六个封闭期为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11月8日。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27日,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21年5月27日为本基金的第七个封闭期。

  2、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27日,共15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内按销售机构规定提交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包括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

  5.2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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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销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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