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志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由1.26%减少至0.0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6.46%减少至35.20%。
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志荣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胡志微女士的通知,胡志微女士于2020年11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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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胡志微女士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该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2,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6%。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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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