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20-045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口头结合通讯方式发出,2020年11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拓展,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自然人刘见及刘良跃收购贵州茅台镇圣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诚东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圣窖酒业100%股权。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与标的方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多轮谈判,但由于本次交易公司与标的方无法就标的公司估值达成一致意见,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各方利益,公司与重组相关方审慎研究与磋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展部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20-046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小花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拓展,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自然人刘见及刘良跃收购贵州茅台镇圣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窖酒业”、“标的公司”)100%的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诚东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圣窖酒业100%股权。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与标的方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多轮谈判,但由于本次交易公司与标的方无法就标的公司估值达成一致意见,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各方利益,公司与重组相关方审慎研究与磋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

  本议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展部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20-047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自然人刘见及刘良跃收购贵州茅台镇圣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窖酒业”、“标的公司”)100%的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诚东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圣窖酒业100%股权。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9月23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披露的《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5)

  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10月15日披露了《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公司股票于2020年10月15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7、038、039、040号)。

  2020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自本次重组筹划起至公告终止期间,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与标的方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多轮谈判,但由于本次交易公司与标的方无法就标的公司估值达成一致意见,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各方利益,公司与重组相关方审慎研究与磋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后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 断并充分沟通协商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2019 年2月11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预案公告日(2020年10月15日)至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决议公告日(2020 年11月4日)。公司已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暂未取得交易数据,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组事项尚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公司尚未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筹划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展部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20-048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11月9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月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有关规 定,公司决定召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 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徐成义先生、董事会秘书牟赛英女士,财务总监郭常珍女士、交易对方代表将出席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 2020 年11月9(星期一)10:00-11:00 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公司欢迎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五、联系部门及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牟赛英、逄丽媛

  联系电话:0535-6636299

  邮箱:yuanyuan82827@126.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披露说明会的主要内容。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相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们已认真审阅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材料,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董事会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2、自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至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公司尚未参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

  施建福__________          周 巍__________           谭少平__________

  2020年 11 月 4 日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拓展,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自然人刘见及刘良跃收购贵州茅台镇圣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窖酒业”、“标的公司”)100%的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诚东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圣窖酒业100%股权。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与标的方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多轮谈判,但由于本次交易公司与标的方无法就标的公司估值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与风险。

  公司拟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提供了相关资料,并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议了相关资料,听取了相关说明,也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协商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存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施建福__________    周 巍__________     谭少平__________

  2020年 11 月 4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