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22,799,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1%。本次对外质押公司股份为10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0.9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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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该股东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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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