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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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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169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晖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丙硫氧嘧啶片(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0B04817),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通用名称:丙硫氧嘧啶片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朝晖药业

  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082

  

  三、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该药品主要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2019年度,朝晖药业该药品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1,022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其他于中国境内已上市的丙硫氧嘧啶片主要包括Hemony Pharmaceutical Germany GmbH、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的丙硫氧嘧啶片。根据IQVIA CHPA最新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 CHPA数据代表中国境内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药品销售市场,不同的药品因其各自销售渠道布局的不同,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IQVIA CHPA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2019年度,丙硫氧嘧啶片于中国境内销售额约为人民币3,018万元。

  截至2020年9月,朝晖药业现阶段针对该药品一致性评价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881万元(未经审计)。

  四、风险提示

  该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其市场销售。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170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GlandPharmaLimited分拆及境外上市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Gland Pharma Limited分拆及境外上市概况

  2019年12月,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控股子公司Gland Pharma Limited(以下简称“Gland Pharma”)境外上市方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分拆Gland Pharma境外上市”)。

  2020年5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出具《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有关事宜的函》(国合函[2020]417号),对本次分拆 Gland Pharma 境外上市事宜无异议。

  2020年6月,本公司已收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确认本公司可进行本次分拆Gland Pharma境外上市。

  2020年7月,Gland Pharma已向Securities and Exchange Board of India(即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BI”)、孟买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孟买证交所”)及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印度证交所”)递交非正式招股书草稿(即DRHP)。

  上述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5月12日及2020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分拆Gland Pharma境外上市进展

  本公司获通知,于2020年10月31日,Gland Pharma向印度的公司注册处(位于印度特伦甘地的海德拉巴,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处”)递交日期为2020年10月31日的非正式招股书(即“RHP”,RHP并未包括GlandPharma每股股份发行价格及募资规模之详情,下同)。电子形式递交的RHP已在公司注册处注册,且RHP已于2020年11月2日递交SEBI、孟买证交所及印度证交所。

  RHP可于孟买证交所(www.bseindia.com)、印度证交所(www.nseindia.com)、SEBI (www.sebi.gov.in) 及与本次分拆Gland Pharma境外上市相关账簿管理牵头经办人网站浏览及下载。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Gland Pharma境外上市须待(其中包括)达成RHP载列的最低认购额、获孟买交易所及印度证交所最终上市及交易核准、并考虑其他因素,方可作实。因此,本公司不能保证本次分拆Gland Pharma境外上市是否将会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次分拆Gland Pharma境外上市如有后续进展,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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