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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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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4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该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交易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暂时无法预计本次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3、本协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与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州大龙”)签署了《贵州大龙年产10万吨负极材料及其高端装备应用项目框架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山河智能控股子公司“湖南博邦山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邦山河”)”投资建设“贵州大龙年产10万吨负极材料及其高端装备应用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名称: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公司与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贵州大龙年产10万吨负极材料及其高端装备应用项目。

  2、项目投资:总投资50亿元,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开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3、项目用地:项目总占地800亩。

  (二)优惠政策

  1、一般性优惠政策:山河智能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和《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一事一议”优惠政策:该项目土地、用电、税收享受贵州大龙“一事一议”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三)交易双方的主要责任

  1、贵州大龙的权利和义务:

  (1)贵州大龙积极兑现约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贵州大龙将项目纳入重点工程项目,为项目开发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到位、证照办理等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工作效率。

  (3)针对本协议,凡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配套费减免政策或其他优惠政策,贵州大龙应积极协调给予政策支持。

  2、山河智能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一事一议”优惠政策。

  (2)享受大龙开发区相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遵守大龙开发区相关管理规定。

  (3)山河智能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后期的投资项目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设立在大龙开发区。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订的项目框架协议,有利于山河智能控股子公司博邦山河在西南富电区域进行业务战略布局,可以推动博邦山河研制的高端石墨生产设备正式应用于人造石墨产业化,快速形成负极材料产能,更好的满足新能源车、储能电池等行业对负极材料的强劲需求,打造博邦山河在负极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形成公司新的盈利能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交易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暂时无法预计本次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签订为协议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协议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以双方后续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且后续协议的签订及协议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开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六、备查文件

  1、《贵州大龙年产10万吨负极材料及其高端装备应用项目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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