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4日、2017年10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分别于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5日、2017年10月11日、2020年6月19日及2020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要求,公司现将第四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修订后的《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管理委员会日前制定公司第四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实施方案。
2020年11月2日,公司第四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完成了股票购买,其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合计13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8%,成交总金额为2,014,688元,成交均价为15.356元/股(注:以上成交总金额、成交均价均不包括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本期股票购买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未出现信息敏感期操作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情况。
参加公司第四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人员共5名,分别是董事长王恕慧,副总经理苏亮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工董事吴勇高,党委副书记蒙小兵,纪委书记陈同合。本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购股资金来源于该5名员工2019年绩效薪酬递延部分。
公司本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将按规定锁定12个月,锁定期自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3日。锁定期结束后,将根据归属条件确定可归属股票额度,由持有人提出申请,并在缴纳相关税费后,将当期购股资金所购入的全部股票一次性归属至持有人。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