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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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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96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83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2,738,282股,向杭州华懋众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537,300股,向永嘉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8,694,703股,向平湖市时代传媒有限公司发行18,294,335股,向东阳市广播电视台发行17,344,338股,向金华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6,653,931股,向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638,446股,向海宁市传媒中心发行15,771,426股,向桐乡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5,714,146股,向嘉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2,198,053股,向兰溪市融媒体中心发行13,026,630股,向江山传媒集团(江山市广播电视总台)发行11,843,677股,向嘉善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1,724,405股,向平阳县传媒中心(平阳县广播电视台)发行11,715,082股,向海盐县传媒中心(海盐县广播电视台、嘉兴日报社海盐分社)发行11,150,115股,向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发行10,775,272股,向舟山普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765,277股,向泰顺县融媒体中心发行9,724,289股,向青田传媒集团(青田县广播电视台青田侨报社)发行9,381,038股,向武义县融媒体中心发行8,450,344股,向浦江县融媒体中心(浦江县广播电视台)发行7,577,861股,向磐安县融媒体中心发行6,430,946股,向龙泉市广播电视台发行5,918,757股,向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5,638,446股,向常山传媒集团(常山县广播电视总台)发行5,379,641股,向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发行5,074,601股,向衢州广电传媒集团(衢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发行4,903,337股,向遂昌县融媒体中心发行4,619,191股,向松阳县融媒体中心发行3,952,822股,向文成县融媒体中心发行3,898,469股,向丽水市莲都区广电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发行3,861,702股,向景宁畲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发行3,851,258股,向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477,569股,向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发行3,371,349股,向嘉兴市广播电视集团(嘉兴市广播电视总台)发行2,975,135股,向嵊泗县融媒体中心(嵊泗县广播电视台)发行2,482,628股,向云和县融媒体中心(云和县广播电视台)发行2,461,705股,向缙云县融媒体中心(缙云县广播电视台)发行2,354,141股,向庆元县融媒体中心(庆元县广播电视台)发行2,201,868股,向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发行1,738,784股,向湖州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发行673,454股,向宁波市鄞州区广播电视台发行23,874,285股,向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发行9,721,50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并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97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40次会议审核结果,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无条件通过。2020年11月3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准批复。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出现的简称均与重组报告书中的释义内容相同。涉及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中补充披露了本次重组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

  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和“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删除了“(二)审批风险”。

  三、“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一、浙江华数”之“十二、或有事项”中补充披露了浙江华数作为被告的诉讼最新情况。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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