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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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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19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8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原定于2020年11月8日10时在淘宝网深圳中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486,007,100股。2020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淘宝网深圳中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本次拍卖已撤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拍卖撤回基本情况

  ■

  根据淘宝网深圳中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信息显示,因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首发后限售股486,007,100股公开拍卖已被深圳中院撤回。

  二、股东股份累计拍卖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被撤回后,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无拍卖情况。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系申请执行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永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深圳中院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发函询问陈永弟先生及沈少玲女士(二人为夫妻关系),根据沈少玲女士回函称,上述股份拍卖被撤回系债权人对拍卖价格有异议,故申请撤回原定于2020年11月8日的司法拍卖。

  2、截至目前,陈永弟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0,406,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5%,其中被质押股数为490,007,100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490,406,779股,被轮候冻结股数为3,995,037,073股;陈永弟先生与沈少玲女士间接通过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71,704,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彩虹集团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根据咨询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的意见,彩虹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后,其所持有的股票仍然具有投票权,但是行使投票权的权利在接管彩虹集团的破产管理人,彩虹集团投票意向为破产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行使,陈永弟先生无法影响彩虹集团投票意向。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192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1月3日股票收盘价格为0.98元/股,股票收盘价格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人民币),现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3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上述情况,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当前的经营形势并努力改善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19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兆新,证券代码:002256)于2020年10月30日、11月2日、11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问询的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4、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目前,陈永弟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0,406,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5%;其中被质押股数为490,007,100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490,406,779股,被轮候冻结数为3,995,037,073股。

  陈永弟先生与沈少玲女士(二人为夫妻关系)持有彩虹集团100%股权,彩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71,704,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目前彩虹集团已进入破产程序并已选任破产管理人。

  3、截至目前,陈永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若上述被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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