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106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盐集团”)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的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年限已到期,故公司将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
2.人员信息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55人、注册会计师1,212人(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1,126人),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转出159人、增加24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
3.业务信息
天职国际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7亿元,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62亿元。2019年度承接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58家,收费总额1.64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资产均值169.88亿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天职国际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莫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3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1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同时在1家公司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齐春艳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2017年、2018年、2019年,天职国际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2)2017年、2018年、2019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莫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刚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2017年、2018年、2019年,天职国际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职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本次拟安排的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莫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3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1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齐春艳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莫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刚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资产规模增加120%以上,营业收入增加160%以上,2020年度年报审计费用总额为93万元,较2019年度增加2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5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七年
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签字会计师张军书连续服务年限1年,刘均刚连续服务年限2年。
资质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9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2.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的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年限已到期,到期后中盐集团按国资委的要求统一进行了招标,2020年起确定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为天职国际,故公司将不能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此无异议。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公司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公司与前任会计师、后任会计师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就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
1.未见公司管理层违反正直和诚信的情况;
2.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无意见分歧;
3.未见公司管理层舞弊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4.未见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0-104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0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通讯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0-105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9日9点30 分
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9日
至2020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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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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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3、联系方式: 电话:(0483)8182016
(0483)8182785
传真:(0483)8182022
邮编:750336
联系人:孙卫荣 张淑燕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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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