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了《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26),现将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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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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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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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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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近36个月累计收(受)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5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近36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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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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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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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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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9.03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共计报酬99.03万元人民币,系公司按照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从事公司上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其执行审计业务的团队人员具备执行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格,工作安排较为妥当,得出的审计结论也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为公司提供了良好、规范的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时,认为中审众环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及审计小组成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能够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上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认为其可以胜任公司下一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