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尚未完成设立及购买公司股票工作。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