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号山石网科2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号山石网科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6806591
联系人:唐琰、何远涛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0-037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1、情况说明
2019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其业务管理平台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尚喜鹤予以口头警示,具体如下:
2019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事后审核发现在此之前公司累计收到的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已达到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2条、9.3.4条第八项、4.2.8条相关规定,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尚喜鹤予以口头警示。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加强了内部信息管理,进一步落实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信息及时反馈。未来公司也将继续加强相关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合规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0-026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现行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逐项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67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3)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4)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拟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4)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5)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4,67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八、《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审议通过议案十一、《关于提名李洪梅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监事会拟提名李洪梅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0-027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费用与市场价格洽谈2020年度审计报酬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净资产1.23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78.1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未有刑事处罚,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八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娟,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超过1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未担任事务所以外的社会职务。王娟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超过5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未担任事务所以外的社会职务。付玉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光斌,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挂牌、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刘光斌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不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费用与市场价格洽谈2020年度审计报酬。
二、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费用与市场价格洽谈2020年度审计报酬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附件
1、《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0-028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石网科”)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5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4,887.9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8,940.7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947.1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9月24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5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2月14日和2020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0年11月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山石网科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0-031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冯晓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冯晓亮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非独立董事后生效。辞职报告生效后,冯晓亮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晓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冯晓亮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杨眉(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董事候选人杨眉的个人履历,并对其工作经历情况进行了解,新任董事候选人杨眉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胜任董事工作,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杨眉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附:
简历
杨眉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04年6月毕业于东南大学,获金融学专业学士学位;2008年6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工商管理学专业硕士学位。2008年入职国家开发银行总行;2015年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二部副总经理;2017年任开元国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任国开开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开元国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眉先生为CFA(注册金融分析师)和FRM(全球风险管理师)持证人。
杨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眉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杨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0-032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石网科”)拟参与竞买苏州高新软件园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高新区景润路181号房地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评估价值20,279.74万元,实际成交价格将以竞买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标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标的资产已在苏州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转让,公司将在挂牌公告期内向苏州产权交易所申请参与竞买,在竞买成功后签订合同并予以履行。
●本次交易为公开竞买,竞买结果及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竞买不成功、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若竞买成功,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若竞买不成功或被他人成功竞买,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持生产经营稳定,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前述资产。目前公司拟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再予以置换。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能成功发行,则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购买。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网络安全服务能力,公司拟在苏州建设安全运营中心。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竞买苏州高新软件园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高新区景润路181号房地产。该标的资产已在苏州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进行转让,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苏州市不动产证第5109546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2,788.40㎡,钢混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8,024.83㎡,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20,279.74万元,参考转让价格为20,279.7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500.00万元。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标的资产,目前拟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再予以置换。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能成功发行,则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购买。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以标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合理确定竞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以竞买结果为准。若本次竞买成功,标的资产将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之一“苏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场所。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标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资产已在苏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公司将在挂牌公告期内向苏州产权交易所申请参与竞买,在竞买成功后签订合同并予以履行。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高新软件园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苏州高新区科灵路2号(软件园)12栋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88,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0日
主要办公地点:苏州高新区培源路3号软件大厦6号楼2F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房屋及房屋配套设施的维修与保养,绿化养护;投资管理,项目开发;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与苏州高新软件园有限公司存在如下债权债务关系: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租用标的资产作为办公场所,除前述关系外,苏州高新软件园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类型为购买资产,公司拟参与竞买的标的资产为苏州高新软件园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高新区景润路181号房地产,标的资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苏州市不动产证第5109546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2,788.40㎡,钢混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8,024.83㎡,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20,279.74万元。标的资产建成于2015年,系公司长期租赁使用的办公场所,具备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基本条件。本次竞买成功后,公司将对标的资产进行装修和改造,以满足前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二)标的资产权属状况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江苏拓普森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2日
3、评估对象:苏州高新区景润路181号房地产
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5、评估价值:20,279.74万元
四、交易定价情况与协议安排
江苏拓普森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作为转让方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了《评估报告》(苏拓普评咨报字(2020)第00023号),具体评估情况详见本公告前述内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以标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合理确定竞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以竞买结果为准,公司将在竞买成功后及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予以履行。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整体网络安全服务能力,公司拟在苏州建设安全运营中心,若公司此次竞买成功,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开展,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公司拟先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苏州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买完成,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04.61万元,根据公司与苏州高新软件园有限公司签订的《研发办公楼租赁合同》,标的资产2019年度租金金额为1,361.82万元。若本次竞买成功,公司后续将无需支付租金,但需计提相关折旧或摊销费用,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为公开竞买,竞买结果及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竞买不成功、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自有资金(不含IPO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为16,234.32万元,使用自有资金(不含IPO募集资金)购买的期限较短且便于赎回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余额为27,020.00万元,营运资金相对充裕,若竞买成功,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若竞买不成功或被他人成功竞买,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持生产经营稳定,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0-033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0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