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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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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0—035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广州松兴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兴电气”)业绩补偿款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前期业绩承诺补偿款收回概况

  由于松兴电气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股份”或“公司”)与松兴电气股东刘国瑛(乙方)、蓝稷(丙方)、余江县松青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丁方)、余江县松洋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戊方)、余江县金松创新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己方)、余江县松慧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余江县大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补偿义务方”)签署《关于广州松兴电气有限公司之并购框架协议》及《〈关于广州松兴电气有限公司之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偿义务方应向公司支付2,366.89万元业绩补偿款。

  截至到期日,补偿义务方未如期支付松兴电气2017年度业绩补偿款。公司通过向补偿义务方出具《律师函》等手段催促还款,并按合同约定于2019年9月11日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2019年10月14日,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件【案号:(2019)穗仲案字第13179号】。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日股份关于业绩补偿所涉仲裁事项的公告》(临2019-033)。2020年4月16日,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该案件。

  2020年7月27日,公司收到补偿义务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的部分业绩补偿款人民币300万元;2020年7月28日,公司收到补偿义务方出具的《承诺书》,承诺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剩余业绩补偿款全额现金支付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日股份关于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0-025)。

  二、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尚未作出仲裁裁决,公司也尚未收到剩余业绩补偿款2,066.89万元。公司将继续促进仲裁庭尽快作出裁决,并按裁决结果申请司法执行。此外,公司也将继续积极与补偿义务方沟通,要求其采取措施尽快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

  三、风险提示

  本次剩余业绩补偿款的收回期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剩余业绩补偿款的偿还情况及仲裁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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