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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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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20-116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深圳市富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9)苏0281民初15208号】,案件原告为深圳市富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被告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7号)。

  一、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上述案件已经一审判决,判决情况如下:

  驳回深圳市富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1,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16,800 元(深圳市富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深圳市富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根据上诉请求,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预交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目前各方当事人是否会就本案提起上诉尚不确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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