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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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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11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16.291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不符合行权条件的153.5765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不符合行权条件的30.99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均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11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回购总金额,及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0-026),有关回购股份的进展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7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2日及2020年10月1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了公司A股股份5,946,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3%,购买的最高成交价格为44.8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8.95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43,439,270.82元(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0-11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之股份发行人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关于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的披露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的相关规定,特此披露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截至2020年10月31日止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供广大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

  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截至月份(日/月/年): 31/10/2020

  致: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

  I. 法定股本变动

  1. 普通股

  ■■

  2. 优先股

  ■

  3. 其他类别股份

  ■

  本月底法定股本总额(请注明货币)   943,585,025

  II. 已发行股本变动

  ■

  III. 已发行股本变动详情

  股份期权(根据发行人的股份期权计划)

  ■■

  ■

  承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的权证■

  ■

  ■

  可换股票据(即可转换为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

  ■

  ■

  為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股份所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安排,包括期權(但不包括根據股份期權計劃發行的期權)

  ■

  ■

  已發行股本的其他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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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IV. 確認

  ■

  備註(如有):

  ■

  呈交者:_________________楊亮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銜: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秘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註:

  1. 請註明股份類別 (如普通股、優先股或其他類別股份) 。

  2.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內容的建議格式,可按個別情況予以修訂。如發行人早前已就某證券發行於根據第13.25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作出有關確認,則不需要於此報表再作確認。

  3. 在此「相同」指: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

  ●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4. 如空位不敷應用,請附加指定的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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