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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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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168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64),内容有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复创医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创医药”)授予Eli Lilly and Company(以下简称“Lilly”)在区域内(除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外所有国家及地区)及领域内(包括诊断、预防、改善及治疗人类或动物的任何疾病或症状在内的所有用途,下同)BCL-2选择性小分子抑制剂FCN-338(以下简称“该产品”)独家研发、生产及商业化的权利(以下简称“本次合作”)。现就本次合作主要付款安排作如下补充:

  一、 首付款及里程碑付款

  Lilly应根据约定向复创医药支付至多44,000万美元(包括首付款、临床开发注册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具体安排如下:

  1、首付款4,000万美元,于《许可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

  2、临床开发注册里程碑付款合计不超过34,000万美元,根据如下安排支付:

  (1)根据该产品针对约定适应症的临床试验阶段,累计支付不超过13,000万美元;

  (2)根据该产品于约定地区/国家一获批上市进展,累计支付不超过13,000万美元;

  (3)根据该产品于约定的其他地区/国家获批上市进展,累计支付不超过8,000万美元。

  3、销售里程碑付款合计不超过6,000万美元,根据该产品在区域内年度净销售额的达成情况向复创医药分别支付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的里程碑付款。

  4、销售提成

  Lilly应于《许可协议》约定的销售提成期间内,根据该产品于区域内年度净销售额的达成情况,按约定的比例区间(4%-8%)支付销售提成。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FCN-338片用于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治疗已分别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临床试验批准。据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均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中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2、该产品于区域内的开发、注册、生产、销售等还须得到区域内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3、新药研发是项长期工作,且临床试验研究存在一定风险。若该产品于区域内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临床试验进展及结果受到(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方案、受试者招募情况等因素影响,并可能因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该产品能否达到约定的临床开发注册里程碑并由复创医药收取相关里程碑款项存在不确定性。

  4、新药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受包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在内的诸多因素影响,该产品在区域内的销售业绩是否会高于或低于市场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合作是否能够达到约定的销售付款里程碑并由复创医药收取相关里程碑款项及销售提成亦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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