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聂鹏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子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守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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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增幅41.89%,主要是由于:1-9月总体销售额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2、应收款项融资:期初数为3,823,346.14元,期末数为31,232,030.48元,增加27,408,684.34元,增幅716.88%,主要是由于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初数为2,527,675.31元,期末数为5,403,707.70元,增加2,876,032.39元,增幅113.78%,主要是备用金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降幅48.73%,主要是期末留抵增值税额减少所致。
5、在建工程:降幅77.95%,主要是深圳湾实验室装修工程转固定资产。
6、长期待摊费用:降幅75.00%,主要是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幅57.38%,主要是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增加。
8、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294.56%,主要是设备采购预付款增加。
9、应付票据:降幅57.06%,主要是公司今年办理未到期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比去年年底减少所致。
10、应付账款:增幅42.32%,主要是今年订单增加,原材料采购金额增加,应付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11、预收款项:期初余额为2,301,333.17元,期末余额为0,减幅100.00%,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客户订单货款调整到“合同负债”列报。
12、合同负债:期初余额为0,期末余额元4,517,026.14元,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原在预收账款中反映的预收客户订单货款,调整到“合同负债”列报。
13、应交税费:增幅109.51%,主要是今年利润同比去年同期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相应增加。
14、其他应付款:增幅43.04%,主要是由于预提费用比2019年年底增加所致。
15、其他流动负债:增幅214.16%,主要是2020年内销销售额增加,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16、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幅49.44%,主要是由于2020年新增固定资产一次性摊销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17、税金及附加:降幅32.38%,主要是由于增值税税率降低,出口免抵及增值税额减少导致附加税降低。
18、财务费用:2019年1-9月为-3,563,739.46元,2020年1-9月为3,007,645.28元,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益变动。
19、其他收益:增幅86.56%,主要是今年疫情期间增加了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疫情期间稳岗补贴所致。
2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19年1-9月为-1,237,411.12元,2020年1-9月为1,968,194.35元,增加3,205,605.47元,主要是办理外汇套期保值及理财产品未到期部分收益产生的损益。
21、信用减值损失:2019年1-9月为-2,533,055.40元,2020年1-9月为-4,103,134.58元,减少1,570,079.18 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相应增加。
22、营业外收入:2019年1-9月为99,471.90元,2020年1-9月为350,332.61元,增加250,860.71元,增幅252.19%,主要是今年公司获得十佳优秀企业奖金22万元。
23、营业外支出:2019年1-9月为192,793.46元,2020年1-9月为2,500,820.28元,增加2,308,026.82元,增幅1197.15%,主要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向武汉金银潭医院、雷神山医院捐赠101.98万元;向科力尔慈善基金会捐赠100万元。
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40.34%,主要是三季度销售订单大幅增加,且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存货占用资金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2,636,000股(含42,636,000股),计划募集资金50,000万元,用于“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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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7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2020-028、2020-030、2020-032、2020-034、2020-042)。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2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22.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7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477,629.3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公司已按既定方案完成回购。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9月募集资金投入2,455.2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5,308.27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18.05万元)。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长建设周期的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罩极电机、贯流风机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以及“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以及“3KW 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湖南省祁阳县黎家坪镇南正北路49号”变更为“湖南省祁阳县黎家坪镇南正北路49号和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同意将“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以及“3KW 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周期由“36个月”变更为“48个月”,即建设周期延长至2021年8月31日。
截至2020年9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308.27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18.0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3,521.75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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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0-06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鹏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89,105,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69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9,079,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67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8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87%。
3、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董事:聂鹏举、李伟、王辉、郑馥丽
监事:蒋耀钢、刘辉、曾利刚
董事会秘书:李伟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聂鹏举、宋子凡
董事聂葆生先生因工作出差授权委托董事长聂鹏举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张韵雯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现场见证。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种类和面值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发行数量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 限售期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 上市地点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张韵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