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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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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小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0年5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5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计划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7,890,230股(含)股票,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80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线路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并于2020年10月13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502 号)。详见公司2020年10 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该批复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0年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广东大兴华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兴骏才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二级市场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累计购买本公司股票7,077,800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15%。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25日、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8日及2020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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