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燕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会计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报告期内,未背书或贴现的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较上期减少;
应收保理款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保理规模增加;
存货变动原因:报告期内,油品业务量增加,同时国际煤炭业务通关时间变长引起在途物资的增加,导致了存货的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国企混改,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或加大对联营企业的增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增加;
短期借款变动原因:报告期内,新增的银行授信中,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业务付款的比例较高,通过银行流贷融资比例降低,导致短期借款减少;
交易性金融负债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尚未平仓的期货、纸货、期权合约等衍生品浮亏增加;
应付账款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与联营企业及核心贸易企业的合作力度,导致应付账款增加;
合同负债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与综合实力较强的贸易商及合资公司的合作,导致合同负债增多;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报告期内,融资规模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导致财务费用减少;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期货、纸货、期权等衍生品的平仓收益较上期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期货、纸货等衍生品的持仓收益较上期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较上期减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处置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导致本期投资活动净额较上期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债券较去年同期减少,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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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0-074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燕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准确、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019年8月,公司和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煤业”)共同出资设立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40亿元,其中陕西煤业持股51%,公司持股49%。
合资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现拟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申请授信5亿元,共计10亿元,具体融资情况以银行实际批复及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陕西煤业作为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合资公司上述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1年,在担保期限内,合资公司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以其持有的合资公司49,000万股股权为陕西煤业提供质押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履行的不超过4.9亿元部分的责任保证。具体事项以各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是到期续作,主要是为了继续支持合资公司发展,保障其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且合资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卓瑞”)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优化郑州卓瑞的资产结构,拓展业务能力,根据郑州卓瑞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现金出资方式继续对郑州卓瑞增资,本次拟增资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连续12月内累计对郑州卓瑞增资金额将达到人民币80,000万元人民币,郑州卓瑞的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00万元人民币,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0-075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全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之行为。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0-076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煤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19年12月,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陕煤供应链”)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平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鼓楼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西安鼓楼支行”)各申请授信额度5亿元,共计10亿元,陕西煤业作为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合资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1年,在担保期限内,合资公司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以其持有的合资公司的49,000万股股权为陕西煤业提供质押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履行的不超过4.9亿元部分的责任保证。该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近日,由于该笔授信业务即将到期,经与建设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和中国银行西安鼓楼支行协商,合资公司拟向其申请续授信,授信额度和担保方式不变,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事项以各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陕西煤业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6亿元。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8月,公司和陕西煤业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40亿元,其中陕西煤业持股51%,公司持股49%。
2019年12月,合资公司分别向建设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中国银行西安鼓楼支行各申请授信额度5亿元,共计10亿元,陕西煤业作为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合资公司业务发展,该授信由陕西煤业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1年,在担保期限内,合资公司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瑞茂通作为合资公司持股49%的股东,与陕西煤业签署了《反担保协议》,公司以其持有的合资公司的49,000万股股权为陕西煤业提供质押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履行的不超过4.9亿元部分的责任保证。该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由于该笔授信业务即将到期,经与建设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和中国银行西安鼓楼支行协商,合资公司拟向其申请续授信,授信额度和担保方式不变,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事项以各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该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策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中路369号一楼122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6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煤炭(无仓储、不含现场交易)、铁矿石、有色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债务人最近一年(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35.14亿元;负债总额为5.0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05亿元;净资产为30.09亿元;营业收入为34.02亿元;净利润为0.09亿元(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主债务人最近一期(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59.54亿元;负债总额为18.9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6.65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96亿元;净资产为40.58亿元;营业收入为74.28亿元;净利润为0.49亿元(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陕煤供应链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陕煤供应链的股权比例为49%,陕西煤业持有陕煤供应链的股权比例为51%。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照乾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经营、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266.84亿元;负债总额为505.1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25.16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79.0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582.54亿元;营业收入为734.0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6.43亿元(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347.96亿元;负债总额为535.5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29.07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2.6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604.48亿元;营业收入为387.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9.86亿(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企业。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万永兴先生已离任陕西煤业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10.1.3条第(三)项规定和10.1.6条第(二)项规定,因万永兴先生离任未满十二个月,所以陕西煤业目前仍然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对陕西煤业提供的反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反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反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拟对陕西煤业提供反担保是基于合资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规划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是到期续作,主要是为了继续支持合资公司发展,保障其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且合资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审议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
2、本次担保为到期续作,因合资公司经营资金需求,陕西煤业为其向银行申请的授信继续提供全额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陕西煤业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履行的不超过4.9亿元部分的责任保证。因此本次拟为陕西煤业提供反担保是为确保合资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合资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89,695.278614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93%。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65,795.278614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40%。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0-077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卓瑞”)
●增资金额:本次增资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连续12月内累计增资金额为8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增资基本情况
郑州卓瑞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优化郑州卓瑞资产结构,拓展业务能力,根据郑州卓瑞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现金出资方式继续对郑州卓瑞增资,本次拟增资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对郑州卓瑞增资金额将达到80,000万元人民币,郑州卓瑞的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00万元人民币,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兴瑞汇金国际A2楼7层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朱超然
5、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销售:煤炭、焦炭、有色金属、钢材、铁矿石、棉花、矿产品;煤炭洗选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天然气(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溶剂油闭杯闪点≦60℃、液化石油气(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石油醚、煤焦油、石脑油、苯、苯乙烯、甲醇、乙醇无水、甲基叔丁基醚、煤焦酚(粗酚)、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烷、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烯、丙烷、异辛烷、2-甲基丁烷(异戊烷)、烧焦沥青、硝化沥青、混合芳烃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7、增资前股东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前海瑞茂通”)持股100%。
8、增资后股东结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80%,深圳前海瑞茂通持股20%。
9、财务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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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郑州卓瑞的增资,主要是基于郑州卓瑞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郑州卓瑞资产结构,拓展业务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金额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公司对郑州卓瑞的控制权不变,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