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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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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章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1日与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署《出资意向协议》,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以其持有的公司265,635,0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9%)出资发起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电”)。若本次出资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变更为中国广电,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北京广播电视台变更为国务院。具体详情请参见公司2020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出资意向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及复牌公告》。

  中国广电发起人为46名,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在该公司认缴出资额389,307.03万元,持股比例为3.8469%。中国广电现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情请参见公司2020年8月26日、9月16日、9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以公司股份出资暨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20-029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20年截至三季度末的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

  上述数据仅供投资者作参考,具体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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