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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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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7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下午15: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  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六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现场会议由董事卢和忠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22人,代表股份数108,346,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02%。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

  98,038,1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2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8人,代表股份数10,308,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2%。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143,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20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104,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70%;反对203,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142,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0%;反对203,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104,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41%;反对203,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静娴律师、张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8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逮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宁波市公安局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20年10月28日被宁波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夏传武先生已分别于2018年5月、2018年8月辞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管理层稳定,夏传武先生被逮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管理层将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目前正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实际控制人被逮捕不会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符合发行条件,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经其审核,能否审核通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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