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29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3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曲思秋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6人,代表股份193,153,8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38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0人,代表股份192,996,3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34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157,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13%。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5人,代表股份39,120,0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733%。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或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1)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同意38,025,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9%;反对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06,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4%;反对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6)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1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足或失败的补救措施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修订〈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公司与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公司与淄博盈科嘉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140,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106,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公司与淄博盈科嘉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140,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106,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2%;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6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45,0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孙波、高勇、王春江、王成富、谷元明、周葆红(以上股东合计持有155,075,435股股份)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王蕊、靳如悦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