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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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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玉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咸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燕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允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冼宏飞,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红琴,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3、业务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审计公司家数超过1万家。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冼宏飞先生(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2年,潘红琴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梁卫丽女士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卫丽女士自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10余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兼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审计委员会委员。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未有刑事处罚,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冼宏飞、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红琴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工作和资信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17次会议记录》;

  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山股份”)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15:00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对上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0年11月11日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1日9:0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528403,传真:0760-88266385。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23320821

  传真:0760-88266385

  邮箱:investor@camry.com.cn

  联系人:龙伟胜、黄沛君

  (五)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八、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70”,投票简称“香山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或单位)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附注:

  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山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10月25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结束,为保持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需要延期换届选举。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将在有关事项完成后及时推进换届工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0月28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玉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47),《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工作和资信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有利于强化资产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经营者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相结合,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企业业绩,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调整董事薪酬有利于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企业业绩,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有利于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企业业绩,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董事王咸车、刘焕光、龙伟胜、唐燕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1月16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1)。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0月28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47),《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工作和资信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强化资产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经营者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相结合,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企业业绩,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拟对公司监事的薪酬进行调整。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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