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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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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北能 公告编号:2020-165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在事后审核中发现文件中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内容披露不够充分,现予以补充披露如下:

  补充前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下人员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

  何国霞已就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出具了《关于买卖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和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作出首次董事会决议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补充后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下人员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

  何国霞系上市公司投资发展部员工黄恺之配偶,其已就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出具了《关于买卖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和承诺》:

  “1、本人在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事项作出首次董事会决议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初次筹划本次重组的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何国霞未参与本次重组的筹划及决策(其配偶黄恺于2020年9月2日参与本次重组筹划),且其买卖股票时间早于本次重组的初次筹划时间,其交易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除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外,《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中其他的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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