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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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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奚凯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9月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原告上海亚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一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二上海鉴韵置业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案号为(2020)沪民初1号]。该案件第三人包括上海龙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上海张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该案件诉讼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共同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黄浦江沿岸E8E10单元E23-4、E24-1地块在建工程(含相应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至第三人上海龙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该案件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由两被告承担。

  相关公告于2020年3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拟通过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分别购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资管”)、上海联洋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3.6%、3.6%股权,合计股权比例为13.2%,交易价格分别为17,484万元、10,490.4万元、10,490.4万元,合计38,464.8万元。因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副总经理马诗经先生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曾担任交易对手方陆家嘴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与陆家嘴集团的股权转让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外高桥资管为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投控”)的全资子公司,浦东投控副总经理王鸿先生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副总经理,公司与外高桥资管的股权转让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批复,尚待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目前,交易各方正在办理各自股权转让合同签署的相关手续。

  相关公告于2020年8月28日、2020年10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0-075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勤公司”)将其所有的德勤园1号楼1至4层及出顶层租赁给上海浦发综合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养集团”),租赁面积为6,674.42平方米,配套停车位64个,租赁期限为9年,租赁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101.99万元(含税价)。

  ●含本次交易在内,过去12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浦养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101.99万元;与关联方发生的租出资产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9,079.35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资产、增加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勤公司与浦养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湘路861、川桥路701弄的德勤园1号楼1至4层及出顶层租赁给浦养集团,租赁面积为6,674.42平方米,配套停车位64个,租赁期限为9年,租赁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7,101.99万元(含税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因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浦养集团,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浦养集团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浦养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浦发综合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09056050

  成立时间: 1999年12月07日

  注册资本: 13,00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中路104号

  法定代表人:丁卫东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城市道路、公路、桥梁、排水设施),公路养护作业(日常养护、重点养护、小修和大中修工程),园林绿化,委托公路管理,设备租赁,绿化养护,绿化工程施工,排水管道养护维修,生活垃圾清扫,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公路建设工程,河湖整治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河道维修养护,保洁服务,泵站维护,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公路交通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湘路861、川桥路701弄的德勤园1号楼1-4层及出顶层。

  2、权属状况说明: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本次出租房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湘路861、川桥路701弄德勤园内,德勤公司拥有该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该房屋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4、德勤园1号楼的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经委托,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租赁价值进行估值咨询,并出具了《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湘路861、川桥路701弄1号全幢房地产市场租金估值报告》(信资评咨字(2020)第40034号)。根据估值报告结论,并结合交易标的所处区域的租赁市场价格,德勤公司确定了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该交易价格符合周边同类型房屋的租赁价格,符合公允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经交易双方协商,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出租方(甲方):德勤公司;承租方(乙方):浦养集团。

  2、租赁期限:玖年(9年),每年按365天计(闰年按366天计)。

  3、装修期:自租赁物交付的次日起的6个月为乙方的装修期。

  4、租金:1号楼1-4层、出顶层与配套车位的租金合计为7,101.99万元(含税)。

  5、租金支付方式:租赁费用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进行。装修期结束次日起开始计算租金,装修期间甲方免收租金,但于此期间因乙方施工发生的实际水、电、煤气、垃圾清运及物业管理费用等以及其它所有实际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租金每叁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个支付周期上月的20日前,将该期租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6、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盖章或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7、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应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费用日0.5%(千分之伍)支付违约金。

  (2)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提前终止合同的条款外,任何单方终止本合同的行为皆视为违约。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或因一方违约守约方提前终止合同,则守约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2.3条及12.4条的约定向违约方追索。如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则守约方仍有权追索。

  (3)如果守约方依法可解除本合同而未解除的,守约方可以延迟履行本合同的所有合同义务,直至对方的违约事实消除。

  (4)因房屋损坏而造成一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根据房屋损坏的原因,由过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上市公司经济效益;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关联董事陈怡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浦东建设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浦东建设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有利于公司获得经营收益和保持经营业务稳定,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浦东建设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浦东建设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0-076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及子公司新签项目数量总计为32个,新签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03,175.6862万元,新签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0%,新签项目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6.59%,按业务类型细分,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公司不存在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情况。

  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0-074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各项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邱畅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浦发综合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养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湘路861、川桥路 701 弄的德勤园1号楼1-4层及出顶层区域租赁给浦养集团,出租标的面积为6,674.4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9 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7,101.99万元(含税价)。因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浦养集团100%股权,公司与浦养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有利于公司获得经营收益和保持经营业务稳定,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关联董事陈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2020年10月28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邱畅先生简历

  邱畅,男,1975年出生,研究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合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栋先生简历

  陈栋,男,1986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党群工作部干事、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盐务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研究室)业务主管,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原总经济师室)经营核算总监。现任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涂善忠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详见2020年10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玲玲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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