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岳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晓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晓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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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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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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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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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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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 500,000,000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并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但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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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岳涛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0-09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金水祥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金水祥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四维图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董事、中交宇科(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图新经纬导航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合肥四维图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满电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金水祥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参股公司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金水祥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金水祥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水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81,257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金水祥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辞职后六个月内,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律法规中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金水祥先生在公司任副总经理以及任控股子公司等相关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