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铁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彩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元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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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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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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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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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实现公司转型升级,落实化工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多元化发展的战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针状焦项目。
2019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并于2019年12月31日刊登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公告。
2020年1月21日,公司完成了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全部发行工作,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
2020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百川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00 元/股调整为5.8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0年5月29日起生效。
2020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百川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转股价格:5.87元/股,转股时间:2020年7月9日至2026年1月3日。
2020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2020年第三季度,百川转债因转股债券金额减少211,000元(2,110张),转股数量为35,918股。截至2020年9月30日,百川转债尚未转股的债券余额为5,197,890张,可转债金额为519,789,000元。
2、对参股公司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为进一步增强海基新能源的资本实力,有利于扩大海基新能源锂电项目产能规模,满足海基新能源未来发展对资本的需求,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20年4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0年6月24日,参股公司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3、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为进一步增强宁夏百川科技的资本实力,满足宁夏百川科技新戊二醇及三羟甲基丙烷项目建设对资本的需求。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0年5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双方签署了相关投资合同。2020年7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向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宁夏百川科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情况,为促使项目尽快投产,公司将募投项目“丙烯酸酯项目”中4万吨丙烯酸酯的产能调整为3万吨丙烯酸酯,“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中4万吨偏苯三酸三辛酯的产能调整为2万吨偏苯三酸三辛酯,并将募投项目“丙烯酸酯项目”和“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9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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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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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52,975.4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1,719.0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879.72万元,未收回理财2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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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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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8093 债券简称:百川转债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试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丙烯酸酯项目” 和“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已通过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试生产方案专家论证,已具备试生产条件。目前,上述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
上述项目是公司对现有产业链的延伸和现有产品的扩产,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拓展高性能环保型产品市场,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发挥规模优势,巩固市场地位,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上述项目的最终建成投产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