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独立董事章勇敏、杨华军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君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依据公司与Geoswift Holding Limited(汇元通控股)以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韦德)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即汇元通控股向公司承诺于业绩承诺期内(即2016年、2017年、2018年),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汇元通公司)每年度承诺税前利润应分别不低于2,900万美元、3,900万美元及4,900万美元,如汇元通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税前利润总数和未达到合计承诺税前利润,则应依据双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确定的计算方式,由业绩承诺方汇元通控股以美元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在汇元通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由公司董事会依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定现金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现金补偿款一次性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宁波韦德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赔偿义务向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18年度为汇元通控股最后一个业绩承诺期,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日出具的《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汇元通(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13.94%股权所涉2016年度至2018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9]1194号,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汇元通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审计后实际实现的税前利润总和未能达到合计承诺税前利润数。
公司于2019年4月4日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确定的计算方式,确定现金补偿金额2,300万美元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汇元通控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宁波韦德,函告需补偿金额,要求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并且自2019年4月起,公司曾多次通过向汇元通控股及宁波韦德发送催款函及律师函的形式催收业绩补偿款。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宁波韦德偿付的业绩补偿款人民币3,760万元,尚有1,766万美元业绩补偿款以及逾期利息未能收回。公司已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程序,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已于2020年8月11日正式受理公司的仲裁申请。
2、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1,60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汇元通13.94%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融畅)。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汇元通股权,但汇元通业绩补偿款及相关逾期利息仍由公司继续享有,并由公司继续向业绩补偿方汇元通控股及宁波韦德追偿。公司对于宁波韦德持有的汇元通公司700股押记股份的相关权利,仍由公司继续享有并行使。
3、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六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万港币变更为780万港币。
4、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各项投标工作,取得了包括国家电网、中直机关、中国人寿等多个政企客户办公物资采购项目,并抓紧落实各中标单位合同签署及业务对接工作。2020年10月12日,公司应邀出席2020(第三届)中国集采供应链企业高峰论坛会议,荣获2020年度中央企业集采供应商50强,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供应链开发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运营水平,为政企客户提供阳光、快捷的办公物资管理方案。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和通讯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利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章勇敏先生、杨华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0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戴国平、杨远、徐建村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0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刊登于2020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 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舒跃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0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实施此次交易。
《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0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拟将持有的GeoswiftAssetManagementLimited(以下简称“汇元通”)13.94%股权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融畅”)。本次交易作价为人民币1,6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汇元通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宁波融畅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公司主业,公司拟以人民币1,60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参股子公司汇元通13.94%的股权转让给宁波融畅。
(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宁波融畅之有限合伙人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融合”)、任杭中、杨士力均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波融畅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戴国平、杨远、徐建村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A756Q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6日
5、认缴出资额:45,055万元
6、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0553
7、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主营股权投资。
9、合伙人情况
■
(二)经查询,宁波融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宁波融畅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BVI)
2、公司性质: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
3、注册地址: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P.O. Box 957, Road Town, 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4、发行股本:10,000股
5、注册号:1898781
6、注册日期:2015年12月7日
7、主要业务:跨境支付与清算服务
8. 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汇元通股权结构: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汇元通股权结构:
■
(二)汇元通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涉及有关股权权属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汇元通股权。
(四)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依据与Geoswift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汇元通控股”)以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韦德”)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享有的业绩补偿款及逾期利息仍由公司继续享有,并由公司继续向汇元通控股及宁波韦德追偿。公司对宁波韦德持有的汇元通公司700股押记股份的权利仍由公司继续享有并行使。
四、本次交易的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作价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股权价值咨询项目咨询报告》(中联评咨字【2020】第2821号)为依据,根据上述《咨询报告》估值结论,采用市场法进行估算,以2020年6月30日为估值基准日,广博股份持有的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的13.94%股权估算后的股东权益价值为234.19万美元。经转让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00万元。
五、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BVI)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书”或“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转让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协议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方案
广博股份将持有的汇元通1,394股(13.94%)无面值单一类别股份转让给宁波融畅。
2、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股权价值咨询项目咨询报告》,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为人民币16,000,000元(大写壹仟陆佰万元整),支付方式为以现金方式支付。
3、价款支付安排
受让方按照以下金额和时间安排支付股权转让款:
(1)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受让方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向转让方支付51%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8,160,000元(大写捌佰壹拾陆万元整);
(2)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受让方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转让方支付剩余49%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7,840,000元(大写柒佰捌拾肆万元整)。
4、标的股份过户
自协议生效后15日内,启动标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受让方应当配合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注册登记各项资料文件。
若因标的公司不配合或标的公司董事未签署相关决议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完成股权登记的,不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应督促标的公司尽快完成。
5、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经出让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对于本协议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协议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汇元通股权,不会因此造成与公司的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9月30日,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8,730,055.98元,本次交易作价16,000,000元。交易预计产生投资损失2,730,055.98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2,730,055.98元,最终以公司经审计数据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聚焦公司主业,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方宁波融畅财务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足够的履约及付款能力。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20年初至至今,公司与宁波融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资料。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聚焦公司主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聚焦公司主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实施此次交易。
十、监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实施此次交易。
十一、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签署正式的资产转让协议后生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3、《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股权价值咨询项目咨询报告》(中联评咨字【2020】第2821号);
4、《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BVI)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