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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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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1. 为了防范外汇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公司制定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交易流程、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措施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公司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 公司确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和数量符合公司的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合理控制风险。

  议案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关于放行钢灵路(鞍钢北门至灵山工业园)新建工程项目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鞍山市政府北出口连接线项目整体规划及河道环境治理要求,公司现有的生产运输通道鞍钢至灵山工业园区的漫水桥将被拆除。为确保公司该部分生产运输快捷顺畅,按照公司主厂区总体规划,公司董事会批准放行钢灵路(鞍钢北门至灵山工业园)新建工程项目计划。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9,820万元,资金来源为先期北出口连接线项目公司动迁补偿及接点补偿款、政府补贴及公司自有资金。

  本议案仅为公司董事会批准放行事项,承建单位将由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9,8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9%。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远期汇率掉期

  2. 交易本金:10亿元港币

  3.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外汇套期保值只需与银行签订掉期合约,到期按约定价格购汇即可,交易简单便捷,不存在重大风险,由于未来投资者回售意向尚不明确,可能存在回售金额与公司套期保值金额不匹配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2018年5月25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了18.5亿元港币的H股可转换债券。此次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使得公司获得低成本融资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的远期港币负债敞口。根据H股可转换债券发行和发售的认购协议,2021年5月25日,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公司提前赎回部分或全部债券,届时,公司需以港币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本金及收益,因此,预计到2021年5月,公司将产生港币购汇需求。为防止港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公司拟在近期抓住汇率市场有利时机,采取外汇套期保值措施锁定未来购汇汇率,以控制H股可转换债券整体综合成本,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投资具体方案如下:

  (一)套期保值方案:

  1. 交易方式:与商业银行签订远期汇率掉期(CCS)协议,按照本金比例支付一定的保值成本,到期时按照协议签订时的即期价格进行购汇。

  2. 交易原则:使用外汇衍生品锁定远期购汇价格,使债券保值部分年化成本低于4.75%(央行公布的三年期长期贷款基准利率)。经对照相关制度并向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开展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定。

  3. 交易本金:10亿元港币。

  4.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5.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授权: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在上述保值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可转债汇率套期保值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套期保值的具体条款与条件以及其他事宜,并根据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对该等条款及条件作出调整。

  2. 就实施本次套期保值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一切必要文件并根据适用法律披露有关资料)。

  二、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本金为10亿元港币,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 风险分析

  本次套期保值只需与银行签订掉期合约,到期按约定价格购汇即可,交易简单便捷,不存在重大风险,由于未来投资者回售意向尚不明确,可能存在回售金额与公司套期保值金额不匹配的风险。

  2. 风控措施

  公司制订了《外汇资金管理办法》,并设立了外汇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负责对《外汇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为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督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了《外汇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原则、条件、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寸管理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公司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保证按期交割;特殊情况若需通过掉期交易提前交割、展期或采取其它交易对手可接受的方式等,应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对于未来回售金额与公司套期保值金额不匹配的风险,由于部分债券可能被持有至到期,公司经与专业金融机构沟通咨询,未来可采取平仓或延长期限等方式控制风险。 .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人民币兑港币汇率变化趋势不稳定,若不进行一部分港币汇率套期保值,未来公司可转换债券发生回售行为时,若人民币兑港币发生大幅贬值,公司将产生较大的利润损失。2020年三季度以来,人民币汇率升值趋势明显,当前时点进行保值,可将保值部分债券成本锁定在合理区间内,防范未来汇率风险。

  五、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如下:

  1. 为了防范外汇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公司制定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交易流程、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措施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公司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 公司确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和数量符合公司的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合理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2. 独立董事意见;

  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资金管理办法》;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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