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伟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文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6日、2019年11月27日、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541,237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年产公司 18 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年8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4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5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6号),根据批复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855,036股,不超过批准的发行股数上限,也不超过发行总股本的30%,每股发行价格为16.2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6.0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420,803.3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8,579,182.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0Z0021号验资报告。
2020年9月14日,本次新增非公开发行股份36,855,036 股在深交所上市。
2、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部分购回解除质押事项
2017年7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23,00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7月9日。2017年权益分派实施后,邹伟民先生的质押股票为数39,100,000股。2020年6月29日,邹伟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1,000,000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购回。
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事项
2017年7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23,00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7月9日。2017年权益分派实施后,邹伟民先生的质押股票为数39,100,000股。2020年6月29日,邹伟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1,000,000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购回。
2020年7月9日,邹伟民先生将其已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28,100,000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延期购回后质押到期日为2021年1月8日。
4、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事项
(1)2020 年7月3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承源投资持有公司 6,290,000 股股份,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43,500 股。
(2)由于2020年9月14日,本次新增非公开发行股份36,855,036 股在深交所上市。使得公司总股本由 249,400,850 股增加至 286,255,886 股。公司控股股东邹伟民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 61.79%被动下降至发行后的 53.83%,持股比例下降 7.96%。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4月17日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3,590.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40元。截至2017年4月2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8,114.9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16.898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498.0793万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20ZA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96.42万元,其中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28.04万元,2017年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使用金额1,177.16万元;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21,947.13万;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6,199.52万,2020年1-9月使用募集资金2744.57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877.89万元(未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4500万元)。公司已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聚宝财富天添开鑫开放式理财产品,2020年1-9月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净额 52.84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6号)核准,传艺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855,036股,发行价格16.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6.08元,扣除含保荐、承销费用在内的不含税发行费用11,420,803.31元后,传艺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88,579,182.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2日到账,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10Z0021 号)。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642.40万元,其中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使用111.3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7,531.10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1,280.50万元。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22.91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邹伟民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0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已审议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增加后,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将变更为5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将变更为5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除上述额度增加事项外,本次拟新增使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授权事项等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委托理财额度相同。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合计发行36,855,036股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249,400,850股增加至286,255,88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9,400,850元增加至人民币286,255,886元。就上述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2020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申请额度增加到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2020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次修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修改有利于公司继续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切实有效推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对照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单国华、许小丽、刘赛平、张所朝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并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2018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23元/股调整为11.14元/股,因此,经2019年度权益分派,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14元/股调整为11.0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05元/股调整为11.96元/股。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单国华、许小丽、刘赛平、张所朝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为92,684,882.92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684,882.9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10Z0084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1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已审议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增加后,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将变更为5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将变更为5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除上述额度增加事项外,本次拟新增使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授权事项等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委托理财额度相同。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2020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向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申请额度增加到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2020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次修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修改有利于公司继续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切实有效推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对照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并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2018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23元/股调整为11.14元/股,因此,经2019年度权益分派,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14元/股调整为11.0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05元/股调整为11.96元/股。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为92,684,882.92元,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684,882.9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10Z0084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2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11月16日下午13:30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2020年1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2020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2、4属于特别表决议案,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4涉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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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者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11月13日前送到本公司,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4、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5、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许小丽
(2)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3)传真号码:0514-85086128
(4)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7、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6”,投票简称为“传艺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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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11月9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6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3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2020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0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4)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2)。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扬州分行申请额度增加到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邹伟民先生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布局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渠道,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4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艺科技”)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684,882.92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6号)核准,传艺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55,036股,发行价格16.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6.08元,扣除含保荐、承销费用在内的不含税发行费用11,420,803.31元后,传艺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88,579,182.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2日到账,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10Z0021号)。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放于专项账户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及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见传艺科技于2020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及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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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为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为92,684,882.92元,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92,684,882.9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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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说明,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相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10Z0084号)。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268.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结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10Z0084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传艺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验字[2020]210Z0084号);
5、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5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5月18日,传艺科技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目前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在原先审议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将变更为5亿元人民币,并增加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将变更为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到期为止,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除上述额度增加事项外,其他事项维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6号)的核准,传艺科技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855,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2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6.0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420,803.3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8,579,182.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0Z002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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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本次拟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8日,传艺科技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在上述已审议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增加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到期为止。
除上述额度增加事项外,本次拟新增使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授权事项等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委托理财额度相同。
五、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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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八、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到期为止,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授权事项等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委托理财额度相同。
2、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将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
(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尚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6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6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 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2、 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确认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3、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6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2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向 171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559.2 万股,本次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23 元/股,拟向 17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72.8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6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6、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权登记的过程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对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拟对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对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60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61.0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60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42.10万份。
2019年1月30日,上述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其中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1月29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
7、2019年8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23元/股调整为11.14元/股。
8、2019 年 12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确认,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上述14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53,120股限制股票和1,522,260份股票期权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时因1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227,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346,8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10、2020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1、2020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登记,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0日,授予对象14名,授予价格6.03元/股,授予数量922,600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31日,后调整为2020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0日,授予对象14名,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05元/股。授予数量1,383,900份,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0年1月22日。
2020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的公告》。
12、2020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的公告》。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0年2月3日,调整后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0年2月4日。
13、2020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346,8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和注销手续。
14、2020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5、2020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数量:93.006 万股,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3月27日。本次行权后,符合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可行权股票期权尚余 59.22 万份。
16、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14元/股调整为11.0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05元/股调整为11.96元/股。
二、 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4)及《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4),经2018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已由11.23元/股调整为11.14元/股。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6月1日实施完毕,公司以总股本249,400,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应对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分别进行调整,经2019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14元/股调整为11.0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05元/股调整为11.96元/股。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因派息事项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五、 监事会核查意见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六、 律师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