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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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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继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安全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2020年9月30日金额为人民币1,171,003,752元,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61.24%,主要是由于归还本集团短期借款及支付承兑汇票保证金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2020年9月30日金额为人民币9,500,000元,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96.21%,主要是由于收回投资所致。

  (3)长期应收款2020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8,086,193元,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了81.2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融资租赁售车业务减少所致。

  (4)预收款项2020年9月30日金额为人民币12,156,911元,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94.48%,主要是由于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重分类到合同负债所致。

  (5)合同负债2020年9月30日金额为人民币470,204,005元,较2019年12月31日增加了1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和因转让商品收到的原计入递延收益的款项重分类到合同负债所致。

  (6)预计负债2020年9月30日金额为人民币62,961,716元,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38.0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的对消费信贷客户的担保余额降低所致。

  (7)递延收益2020年9月30日金额为人民币169,604,218元,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65.73%,主要是由于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因转让商品收到的原计入递延收益的款项重分类到合同负债所致。

  (8)库存股2020年9月30日金额为人民币44,808,799元,较2019年12月31日增加了100%,主要是因为本集团本期因员工股权激励回购股票增加所致。

  3.1.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费用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561,460,783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30.75%,主要是由于上年底完成重整后,本集团积极优化企业管理制度,各项费用均有所下降。

  (2)财务费用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234,478,211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71.86%,主要是本集团本期利息及票据贴现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3)投资收益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263,329,295元,较2019年同期增加了379.4%,主要是本集团本期处置子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63,846,266元,较2019年同期增加76.56%,主要是本集团本年度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增加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17,536,606元,较2019年同期增加149.02%,主要是本集团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增加所致。

  3.1.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32,055,247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了71.63%,主要是因为本集团本期收到的经营性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877,065,471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30.7%,主要原因为本期经营性往来支出减少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249,900,000元,较2019年同期增加了121.15%,主要原因为收回投资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139,162,884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51.45%,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10,084,067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95.52%,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78.84%,主要原因为本期对外投资较少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6,285,267,946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35.2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收到的借款减少所致。

  (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933,242,762元,较2019年同期增加55.37%,主要是因为本集团本期减少使用受限制和定期存款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254,414,668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32.87%,主要原因为本期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金额为人民币44,808,799元,较2019年同期增加788.81%,主要是因为本集团本期因员工股权激励回购股票增加资金支出。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0-079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非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公司董事人数为14人,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为14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继宏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0-080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6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通过非现场通讯方式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

  (三)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亲自出席人数为3人。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栋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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