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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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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顾正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建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永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6.34亿元,期限6年,期限为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4.18元/股;公司在2019年5月16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自2019年6月4日起,“长城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24.1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4.03元/股;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长城转债”自2019年9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长城科技关于“长城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截至报告日,累计已有89,000元“长城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3,691股,累计转股股数占“长城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78,400,000股的0.00206895%;占公司截至报告日已发行股份总额178,403,691股的0.00206890%。尚未转股的“长城转债”金额为人民币633,911,000元,占“长城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9859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长城科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顾正韡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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